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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巴彦淖尔市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中心(爱心救助之家)工作职责 | |||||
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6-5-23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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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工作人员在接收捐赠款物时应向捐赠者出示工作证件,做到挂牌服务,用语文明,接待热情,让捐赠者满意。 三、对捐赠款物要当面点清,对单位大宗捐赠物品款项提供接收凭证。如来不及当场清点的,经捐赠单位同意可运回清点,但应及时按清点数量通知捐赠单位。 四、向捐赠者或捐赠单位开据捐赠证明手续、收据,并对他们的捐赠表示感谢。 五、对捐赠者捐赠的食品、饮食品应进行检验,以符合健康标准。对捐赠的过期食品,饮用品应礼貌谢绝。 六、积极宣传扶贫济困经常性工作的目的意义,使更多的人都积极关心和支持捐赠工作。 七、对捐赠的电器(电视机、收音机、音响、电冰箱等)应进行试用调试;对捐赠的外币、有价证券、支票应进行核实。 八、对捐赠的皮、棉、羽绒、呢大衣等物应进行及明消毒,达到卫生、清洁、干净。防止相互传染。对捐赠的各种书籍、典籍,应分类存放,妥善管理发运灾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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