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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申请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哪些材料? | |||||
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6-5-22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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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; 3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; 4、社会团体主要负责人名单; 5、秘书长以上负责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的个人简历表、身份证明; 6、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; 7、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社会团体章程; 8、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批准成立的文件; 9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社会审计机构(市中信联合会计师事务电话:8234797)的验资报告; 10、办公场所使用面积、期限和所在地址、邮政编码、联系电话等情况和证明材料; 11、拟设办事机构名称、职责、负责人材料; 12、专职工作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的个人简历材料; 13、建立党组织情况的有关文件。 以上文字材料均为一式二份,一律用微机打印,不得手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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