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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二、村务公开 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 【字体:
二、村务公开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6-5-19    

10.什么是村务公开
  村务公开是指村民委员会按照规定的时间、形式和程序,将村民普遍关心的、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布,并接受村民监督的民主管理制度。
  11.实行村务公开的重要意义是什么
  中办17号文件指出,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重要意义:
  第一,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,是实践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维护农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;
  第二,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,是完善村民自治,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;
  第三,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,是顺利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,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必然要求;
  第四,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,是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,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。
  12.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有哪些
  (1)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及其执行情况;
  (2)财务收支情况;
  (3)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;
  (4)重大治安案件和民事纠纷的处理情况;
  (5)村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;
  (6)各级人民政府下拨的扶贫、低保、民房改造、种粮补贴、救灾救济等款物的发放情况以及税费改革的相关政策;
  (7)土地征收、征用和宅基地使用情况;
  (8)水电费收缴情况;
  (9)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要求公开的事项。
  13.村务公开的主要形式有哪些
  村民委员会应当在方便村民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,张榜公布村务。必要时可以采取电视、广播等其他辅助形式公开村务。
  14.村务公开的时间是怎样规定的
  中办17号文件指出,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,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。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,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开一次。要推进村务事项从办理结果的公开,向事前、事中、事后全过程公开延伸。
  水电费收缴情况每月公布一次,土地征收、征用、宅基地使用和上级下拨款物情况应即时公布。
  15.村务公开的主要程序有哪些
  村务公开应当依照下列程序进行:
  (1)村民委员会按照本办法的规定,拟定村务公开方案,并征求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意见后公布。
  (2)村务公开监督小组采取召开村民代表座谈会、设置意见箱等形式,征求村民意见,并就村民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,对经调查核实确实违反有关规定的,应当督促村民委员会限期纠正并重新公布结果;也可以直接向村民委员会提出质疑或者质询,村民委员会应当在10日内予以明确的解释和答复。
  (3)村民委员会将公布的村务公开内容及时报送苏木镇备案。
  16.村务公开的档案怎样建立
  村民委员会应当建立村务公开档案。村务公开方案、村民的意见和改正措施等村务公开中形成的各种档案资料应当真实、完整、规范,并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,接受查询。
  17.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是如何推选产生的
 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60日内,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,其任期与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相同。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由3人或者5人组成。
  18.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应当具备哪些条件
  中办17号文件规定,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应当热爱集体,公道正派,有一定的议事能力,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知识的成员。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法定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。
  法定的近亲属是指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孙子女和外孙子女。
  19.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应履行哪些职责
 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履行下列职责:
  (1)审查村务公开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;
  (2)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执行情况;
  (3)征求并反映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;
  (4)对村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,督促村民委员会及时做出答复或者进行整改;
  (5)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赋予的其他职责。
  20.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如何履行职责
 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在履行职责时,可以针对村务公开的有关内容和事项提出质疑或者质询,要求村民委员会在合理的期限内作出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;可以通过查阅财务收支的原始账目凭证、合同原件等资料,通过查账、审计等方式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。
  21.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不称职怎么办
 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,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可以依照原推选办法撤换。
  22.村民对村务公开不满意的举报方式有哪些
  中办17号文件规定,群众对公布的内容有疑问的,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投诉,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,确有内容遗漏或者不真实的,应督促村民委员会重新公布;也可以直接向村党组织、村民委员会询问,村民委员会应当在10日内予以解释和答复。
  23.怎样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责任机制
  中办17号文件规定,各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支持和引导村党组织、村民委员会、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方面的工作。共青团、妇联和计划生育协会要动员农村青年、妇女、计划生育协会会员积极参与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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