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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值班制度 | |||||
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6-5-24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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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轮流值班人员要在带班领导的统一安排下各负其责,值班人员要遵守值班纪律,坚守岗位,不迟到、不早退,不得缺岗、脱岗。 3、认真做好值班期间的情况记录、电话记录和签到记录,对来人来访进行登记,值班人员可研究处理简单事务,如有异常或重大情况,应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,否则值班人员承担一切责任。 4、节假日值班分为两班,按节假日排班轮流,值班时间每班为6小时。 5、汛期等灾害预警期及特殊时期值班分为三班,实行二十四小时全天值班,每班8小时。 6、值班不得请假,缺勤一次在年终奖金中扣罚20元,迟到一次扣罚10元,罚款由办公室开条,当班领导签字,计财科扣除。 7、男年满55周岁,女年满45周岁不值班。女同志有小孩且小孩不满三周岁不值班;小孩满三周岁的,应遵守办公室制定的值班安排,否则按旷工处理。 8、值班人员的安排由办公室人事管理人员同办公室主任研究确定,原则上节假日值班人员一年内不重复安排,汛期等灾害预警期值班一般安排男同志值班。 9、值班期间凡外出学习、参观、开会、出差等,以办公室收到的通知为准,但不要求在外住宿的,夜晚必须回机关照常值班。 10、加强值班监督检查,办公室采取抽查的方式对值班人员遵守值班时间、处理各种问题等情况进行检查。并记录有关情况,以便于奖优罚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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