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
|
||||||||||||||
|
||
|
|||||
| 普法和依法治理、精神文明、综合治理、优化环境、行风建设、信访、维稳、计生工作信息反馈制度 | |||||
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6-5-24 ![]() |
|||||
|
2、信息范围。全局普法和依法治理、精神文明、综合治理、优化发展环境、行风建设、信访工作、维稳、计生中有关宣传、培训等方面需要反映的情况、问题、意见、建议。 3、组织领导。信息反馈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、协调。主要职责:指导直属单位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、精神文明、综合治理、优化环境、行风建设、信访、维稳、计生工作;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;对各单位直接上报的信息进行甄别、汇总、分析和处理。 4、工作步骤 (1)办公室工作人员及各科室(单位)负责相关业务的工作人员收集、整理普法和依法治理、精神文明、综合治理、优化发展环境、行风建设、信访、维稳、计生工作信息; (2)办公室进行汇总、上报有关信息; (3)分管领导进行把关。 5、对信息反馈突出单位和个人,办公室经核实后以适当的方式给予表扬。 6、各业务领导小组对比较集中的普法和依法治理、精神文明、综合治理、优化环境、行风建设、信访、维稳、计生工作信息及处理情况进行通报。 |
|||||
| 文章录入:admin 责任编辑:admin | |||||
| 【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】 | |||||
| 最新热点 | 最新推荐 | 相关文章 | ||
| 没有相关文章 |
| 网友评论:(只显示最新10条。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 |
| |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| 联系站长 | 友情链接 | 网站公告 | ||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