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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彦淖尔市民政局内设9个科室,即办公室、优抚科(双拥办)、退伍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科、救灾救济科、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科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、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、计划财务科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科。核定编制37人,其中行政编制22人,事业编制15人,经费来源实行全额拔款。下设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、市社会福利院、临河军供站、市福彩中心、市救助管理站、市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中心、市精神病康复福利院7个二级单位。市民政局局长、党组书记陈和平,副局长吴金虎、杨文逸、苏快进、吴金龙,纪检组长苏金良,民政局办公楼位于临河区长春东街。
民政工作的对象通常包括特定对象和一般对象两种类型。特定对象中,一种是最光荣的人,一种是最困难的人。主要有:服务管理对象,如军烈属、残疾军人、退伍红军老战士、复员退伍军人、军队离退休干部等;扶持对象,如城乡贫困户;收养、供养对象,如城乡无依无靠的孤、老、残、幼;有生理缺陷的对象,如盲、聋、哑、痴、呆、傻;临时救济、安置对象,如遭灾群众和社会上的流浪乞讨人员。一般对象是指民政工作承担的婚姻登记、殡葬改革、行政区域、社区建设、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等工作对象。
民政工作是一项政治性、行政性、社会性和服务性很强的工作,具有重要的稳定社会的作用,是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。市民政局负责全市城乡基层政权建设、村嘎查(居)委会建设、优待抚恤、烈士褒扬、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、退伍军人安置、农村救灾、社会救济、社会福利生产、社会福利事业、社会服务和社区建设、农村基层社会保障、行政区划、边界争议调解处理、社团与民间组织登记管理、殡葬管理、地名管理、流浪人员的收容遣送、老龄工作等30项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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